依法治体 推动世界赛事名城高质量发展——《成
2025-04-23 16:05
日前,《成都市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正式对外公布,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对《成都市体育条例》(2006年制定、2016年修订)的全面修订,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共国体育法》,顺应城市发展,推动成都体育事业、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内容包括总则、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赛事、体育产业、体育场地设施、监督管理、附则,共9章55条,其实质性调整或完全新增内容超过90%,条文增幅比例达25%。作为目前全国唯一制定“体育条例”的副省级城市,《条例》的发布和施行,将为成都依法做好新时代体育工作、高质量建设世界赛事名城,打造“三城两都一市”体育品牌,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从《成都市体育条例》到《成都市体育发展条例》,彰显出成都建设世界赛事名城的成型成效。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指导下,过去8年,成都加快世界赛事名城建设,推动成都体育发展开创新局面、迎来新发展。现在,成都正在努力实现从世界赛事名城到世界体育名城的跃升,目标更加清晰高远,而新《条例》的出台,展现了城市对于推动体育发展的战略推动和价值导向。
《条例》始终强调立足发展、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以发展为切入口和落脚点,积极回应解决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条例》将进一步发挥政府依法依规统一领导、统筹兼顾、统领监管作用,协调推进《成都市“十四五”世界赛事名城建设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城市战略稳步实施。
成都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白杨副教授认为,《条例》直面成都体育领域现实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深化协同治理、构建法治闭环、突出创新导向”为框架特色,既体现超大城市体育治理的系统性,又彰显成都建设世界赛事名城的独特路径,通过立法保障“世界赛事名城”建设,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作为世界赛事名城建设的重要驱动力,《条例》单设“体育赛事”一章,针对赛事举办、赛事组织、赛事服务和管理要求,明确要坚持简约、安全、精彩办赛,统筹推进办赛、营城、兴业、惠民,积极举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发展“成都马拉松”“成都天府绿道国际自行车赛”等自主品牌赛事,凸显成都体育紧抓践行新发展理念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这一基本落脚点,探索“办赛”新路径,实现新突破。
《条例》首次明确“市级统筹、县(市、区)主体、社会参与”的办赛模式,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让赛事组织方有了更多“自主权”和发挥空间,有助于充分发挥体育赛事引领、带动和催化、赋能作用,实现多元办赛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赛后利用是公认的难题,《条例》给出了成都答案:应当加强大型赛事遗产保护,做好遗产项目开发、赛后场馆可持续利用工作。事实上,成都不仅首创大运会遗产管理、建成世界大运博物馆,一批新建、改造的现代化大运场馆也面向社会惠民开放,成为市民健身新主场。同时中超、中乙、CBA、WCBA等职业联赛主场以及文娱演唱会和中小学研学活动,也长久落户大运场馆,为赛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样本”。
青少年体育、学校体育既是人才来源根基,也是国家、城市体育发展的未来,更是久久为功的“良心工程”。新修订的《体育法》就把增强青少年体质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条例》重点关注青少年体育发展,专章增设“青少年和学校体育”,针对当前青少年体育、校园体育发展瓶颈、痛点和难点破解应对。
体育课不够、锻炼时间太少,怎么办?《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培养兴趣,增强学生体质健康,帮助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学校、家庭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其中,在校期间参加体育锻炼不少于一小时。
如何破解体育师资短缺难题?《条例》提出,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建立体育教师、体育教练员共享机制。依法优先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从事学校体育教学、训练活动。四川天府新区在全国首创的体育教师共享中心,目前就已形成示范效应,打通了优秀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通道。经过3年多的探索实践,共享中心平台服务学生人数超过11万名,家长整体满意度达到98.08%。
在提升成都竞技体育实力、解决后备人才梯次衔接断层问题,《条例》明确:高标准规划建设竞技训练基地,巩固提升既有竞训基地,加强业余体校和新型体校建设;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梯次衔接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探索义务教育阶段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灵活学籍制度。
曾任金牛区文体旅局局长、现为金堂县政协副主席、市人大代表的邓喻文表示,《条例》实现诸多关键领域突破:比如学生体质健康治理的法治化突破,将过去碎片化的校园体育政策升级为系统性制度安排,明确了健康指标、统计范围、运动标准、全过程训练体系等之间的关系,构建起覆盖全场景的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体育锻炼系统;竞技体育人才梯队建设的制度创新突破,配套灵活学籍制度,打破竞技人才培养壁垒,以法治保障体教融合工作的融汇贯通;退役运动员职业转型的法治保障突破,创新性地将职业技能培训纳入保障体系,解决了运动员退役后“技能断层”的痛点,为退役运动员再就业提供了职业转型的强有力保障。
发挥体育的多元价值和功能,民生也是重点领域。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惠民开放方面,《条例》充分回应了群众需求。
《条例》规定,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依法利用街旁空间、桥下空间、滨河空间、地下空间、屋顶空间和其他可利用空间建设社区运动角等体育场地设施。鼓励在公园绿地依法依规植入体育场地设施,因地制宜布局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及不同类型的体育公园。
此前,成都已出台《成都市“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成都市家门口运动空间设置导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让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有据可依、有方可循。近年来,成都已累计新建改造体育公园77个,建设社区运动角407个、天府绿道新空间830处,城市“金角银边”利用成效显著。2025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更新典型案例》(第二批),成都市更新利用城市剩余空间打造“金角银边”系列工程,作为四川省唯一城市功能完善类优秀案例获全国推介,其中就展示了多个典型的社区运动角。
体育场地设施不仅要建好,更要维护好。《条例》对此进行了责任明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由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捐赠建设的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由受赠单位负责,经营性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由其经营者负责。
《条例》还指出,场地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公开向社会开放的办法,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优惠。其中,公办学校应当在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场地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场地设施。鼓励经营性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
成都是国家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试点城市,体育产业作为城市又一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正源源不断为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未来更将发挥出更大的效用。扩大体育消费、发挥赛事引流作用、发展体育领域新质生产力这些体育产业“热词”,都被吸收写进《条例》。
《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依托体育场馆、专业楼宇、产业园区等载体,引进和培育体育市场主体,因地制宜促进体育产业集聚发展、特色发展。这些要求与“立园满园”“进解优促”专项行动相呼应,就是要把服务体育企业变成一项常态化工作。
《条例》鼓励户外运动、都市极限运动、科技体育、虚拟体育等领域新兴体育产业发展,推动山地、水域、空域等资源依法向新兴运动项目开放。成都不仅于2023年发布《成都市户外休闲运动总体规划》,推动利用“雪山下公园城市”的丰富自然禀赋,发展潜水、桨板、滑翔伞等时尚户外运动,2025年还锚定新目标打造中国户外运动第一城,高质量建设户外运动目的地。
《条例》要求,市和县(市、区)体育、商务、文广旅等部门应当协同实施体育消费促进政策,培育体育消费品牌和新兴场景,发挥体育赛事活动的引流效应,激发消费活力。
“跟着赛事来旅行”,是当育流行语,“跟着赛会游成都”则是这一促消费行动计划的成都实践。秉承“办赛、营城、兴业、惠民”理念,近年来成都市赛事规格越来越高,办赛水平不断提升,赛事多元融合,促消费助经济增长的成效更加明显。以2024年成都汤尤杯为例,观赛人次累计达到7.5万余人次,其中外地观众占比48.8%,门票收入超5000万元,大幅提升了中国境内举办单项体育赛事票房纪录,赛事直接经济效益达5.4亿元。在赛事旅游引流促进下,2024年成都打造体育消费新场景达50个,新增培育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5个,全年体育消费规模突破750亿元。
科技创新是体育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同时新技术运用能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智慧治理的前瞻性也《条例》的一大亮点。比如,依托智慧蓉城建设,推动体育信息化发展;鼓励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数字技术、信息通信技术等在体育装备制造、体育赛事、场馆管理、运动训练、体育社交传媒、市民健身消费等领域的运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搭建科技引领产业创新平台,为发展体育领域新质生产力明确了路径。
如何从组织层面,推动成都体育发展?《条例》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体育事业经费,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部署体育发展工作;同时还对体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并将发改、经信、科技、公安、公园城市、商务、文广旅等相关单位“纳入”,明确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体育发展工作。
“《条例》增加了政府各级各部门职责的明确和细化,包括鼓励体育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这充分说明了体育发展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治理理念、方式、手段的变化。”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世界赛事名城、打造“三城两都一市”城市体育品牌,办人民满意的体育,需要各级统筹谋划部署,各部门各地区分工协作,共促发展。
为了确保有效落实,《条例》设有“监督管理”章节,明确了体育监管、执法机制有关规定,比如,市和县(市、区)体育、教育、公安、文广旅、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体育项目、体育赛事、体育市场等监管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体育执法机制,加强体育行政执法建设,为体育执法提供必要保障,体育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同时推动建立体育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体育纠纷源头预防和治理。
此外,《条例》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及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并多处对校内运动安全、场馆安全、赛事活动举办安全等作出规范,筑牢体育领域安全风险底线。
根据《条例》规定《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2006年制定、2016年修订的《成都市体育条例》同时废止。